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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天上下班路上自己滑倒摔伤,能认定工伤吗?哪些情形才算?
来源: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10-29 | 2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雪天上下班路上自己滑倒摔伤,能认定工伤吗?哪些情形才算?

【问题描述】

在西宁某公司上班的张先生咨询:前几天下小雪,他早晨上班途中在小区外的结冰路面上滑倒,导致手腕骨折,治疗花费了数千元。他向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单位答复“自己摔的不算工伤”。张先生不解:明明是在上班路上受的伤,为什么不能算?

【律师解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一条款有两个关键限定:一是必须是“交通事故”或特定交通工具事故,二是本人在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自己步行时不慎滑倒、骑车时单方摔倒,没有第三方肇事,不属于交通事故范畴,司法实践和人社部门的认定口径中,一般不认定为工伤。张先生的情况正是如此,单位的答复于法有据。

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上下班途中的伤害都与工伤无缘。如果滑倒是被机动车、非机动车碰撞导致,且交警认定对方负主要或全部责任,就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如果路面结冰是因道路养护、物业管理单位未尽到清扫、除冰、警示义务造成,受害人还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安全保障义务)、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等规定,向负有管理维护责任的单位主张民事赔偿。

【实务建议】

1.发生摔伤后第一时间就医并保留病历、票据,同时拍照记录现场结冰情况、周边有无警示标志,必要时请目击者留下联系方式,为后续向道路或物业管理方主张权利固定证据。

2.属于交通事故的,务必报警取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督促单位申报工伤;单位不申报的,职工本人或近亲属可在1年内直接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不属于工伤的,可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用,并查看单位是否投保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等商业保险,依规申请理赔,尽量降低个人负担。

【结语】

“上下班途中”与“工伤”之间并不能简单画等号,法律划定的边界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雪天出行,防滑防摔首先靠自己多留心;万一受伤,先分清情形,再选对救济路径,才能最大限度维护自身权益。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基于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开信息整理,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每个案件事实与证据情况不同,处理结果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您就自身具体问题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