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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风电项目占用牧民草场,补偿款该给谁?牧民要注意什么?
来源: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10-22 | 34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光伏、风电项目占用牧民草场,补偿款该给谁?牧民要注意什么?

【问题描述】

近年来青海多地建设光伏、风电项目,需要占用大片草场。有牧民反映:项目方直接和村里签了协议,租金偏低,钱发到村里后一直没有分下来。草场被占用,补偿或租金到底该给谁?牧民怎么维护权益?

【律师解答】

先分清两种用地模式。一种是征收:国家为公共利益需要征收集体草原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规定,因建设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应当依法办理审核手续、交纳草原植被恢复费,并对草原承包经营者给予补偿。征收情形下,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直接归承包经营者,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分配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讨论决定。

另一种是租赁:实践中不少光伏项目以租赁草原或未利用地的方式用地。草场已承包到户的,租金原则上归承包经营权人;属于村集体统一经营草场的,租金归集体,收益分配方案须经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公示,任何人不得截留、挪用。

无论哪种模式,项目方都应依法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核手续。未经审核同意、未依法补偿就进场施工的,牧民有权拒绝并向草原主管部门举报。

【实务建议】

第一,核实项目用地手续,要求出示草原征占用审核文件和用地协议。第二,草场已承包到户的,签约主体应是承包户本人,补偿标准、租期、复垦和植被恢复条款要写清楚。第三,补偿款到村后未分配的,可申请村务公开,要求公布收支明细。第四,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向乡镇政府、农牧部门反映,或依法向法院起诉。第五,租期长、租金低的合同要谨慎,必要时请律师审查后再签字。

【结语】

草场是牧民的基本生产资料。项目落地要依法依规,补偿分配要公开透明。牧民朋友签约前多问一句、多留一份证据,权益才更有保障。

【免责声明】本文系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普法宣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正式法律意见。每个案件情况各不相同,如您遇到具体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