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描述】
张阿姨经熟人介绍到客户家做保洁,擦玻璃时从凳子上摔下骨折,医疗费花去两万多元。阿姨要求雇主全额赔偿,雇主觉得“是她自己不小心”。这种情况下责任怎么划分?
【律师解答】
关键在于用工形态不同,责任规则完全不同。
第一种,雇主直接雇用个人(俗称“私单”):双方形成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阿姨摔伤后要看双方过错:雇主提供的凳子是否牢固、是否做了安全提示、工作环境是否存在隐患;阿姨自身是否尽到了谨慎注意义务。法院一般按过错比例分担损失,既不是“谁受伤谁有理”,也不是“雇主一律全赔”。
第二种,通过家政公司派遣员工上门:阿姨与家政公司之间多为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其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可向家政公司主张工伤待遇或雇主责任,客户作为用工受益方一般不直接担责(客户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除外)。第三种,家政公司仅做中介介绍的,责任划分回到第一种情形处理。
【实务建议】
第一,尽量通过正规家政公司雇人,核实公司是否为阿姨缴纳工伤保险或购买雇主责任险、意外伤害险。第二,私雇时最好签一份简单书面协议,写明工作内容、报酬、安全责任与保险安排。第三,雇主一方应排除现场安全隐患,提供合格工具并做必要提醒。第四,家政人员应量力而行,登高、探身窗外等高危操作可拒绝或使用专业工具。第五,出事后先救治,再固定现场证据(照片、证人、聊天记录),协商不成可申请人民调解或向法院起诉。
【结语】
家政受伤纠纷的核心是“什么关系、谁有过错”。事前一份协议、一份保险,远比事后扯皮划算。雇主和家政人员都不妨多一分安全意识与证据意识,有争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免责声明】本文系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普法宣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正式法律意见。每个案件情况各不相同,如您遇到具体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