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描述】
双十一临近,各大直播间促销火热。有消费者反映:在直播间买到的"品牌护肤品"收到后发现是假货,宣传"全网低价""专柜正品"全是噱头。遇到这种情况,能不能要求"退一赔三"?找主播还是找商家?
【律师解答】
"退一赔三"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也就是说,商家销售假冒品牌商品、对商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构成欺诈的,消费者不仅可以退货退款,还可以主张三倍惩罚性赔偿,最低500元。
直播带货场景下,责任主体要分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主播)以直播方式销售商品,依法应当标明实际销售者;平台内经营者(网店)作为销售方承担首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2024年7月1日施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平台不能提供商家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向平台要求赔偿;平台明知或应知商家利用平台侵害消费者权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要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如果买到的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还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主张价款十倍的赔偿。
【实务建议】
第一,收货后及时录制开箱视频,保留商品实物、包装、快递单号、订单截图、直播回放或录屏、宣传页面截图等证据。第二,先与商家协商,明确提出"退货退款+三倍赔偿"的要求及法律依据;协商不成向电商平台投诉,要求平台介入处理并披露商家信息。第三,可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第四,金额较大或商家拒不赔偿的,可向商家所在地或收货地法院提起诉讼,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的管辖对消费者较为有利。第五,下单前注意甄别"全网最低""绝对正品"等宣传话术,保存好承诺内容,防患于未然。
【结语】
"退一赔三"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有力武器,但关键在于证据。网购消费注意留存交易记录与宣传凭证,发生纠纷依法理性维权;金额较大或情节复杂的,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免责声明】本文系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普法宣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正式法律意见。每个案件情况各不相同,如您遇到具体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