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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身患重病期间,另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来源: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10-19 | 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问题描述】

一位网友咨询:妻子确诊重病后,丈夫以感情不和为由起诉离婚。很多人气愤之余也在问:一方患病期间,另一方还能离婚吗?法院会怎么判?

【律师解答】

法律并没有规定患病期间不得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能否判离的核心仍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患病本身不是离婚的法定障碍。但《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患病正需照顾时另一方提出离婚,法院通常会慎重考量患病一方的治疗与生活安置。实践中,患病一方不同意离婚的,首次起诉法院多会判决不准离婚,给双方修复关系的时间;即便判决离婚,分割财产时会依法照顾患病一方的权益,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的,还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请求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需要警惕的是,对患病配偶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

【实务建议】

一是患病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积极举证感情尚未破裂,并说明治疗与生活的实际困难。二是协商离婚的,协议中务必明确医疗费承担、生活帮助费用与财产上的倾斜安排。三是注意收集对方转移财产、拒不支付医疗费的证据。四是遭遇遗弃、被断绝生活来源的,可向居委会、妇联求助,必要时报警或依法提起刑事自诉。五是双方都应冷静评估:离婚自由受法律保护,但扶养义务与道德责任不因提出离婚而免除。

【结语】

婚姻可以自由,责任不能缺席。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提醒: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