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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车借给朋友开,出了交通事故车主要担责吗
来源: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10-12 | 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问题描述】

有当事人咨询:朋友借用自己的私家车出行,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伤者把驾驶员和自己(车主)一并起诉。车主没有开车,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可见,一般规则是"谁开车谁担责",车主无过错不担责。

但车主有过错时要承担相应责任。最高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一条明确了车主过错的主要情形: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此外,赔偿顺序上,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再依法由责任人承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确立的规则)。

【实务建议】

第一,借车前核实借用人驾驶证是否有效、准驾车型是否相符,确认其未饮酒、身体状况适合驾驶。第二,定期检查车辆刹车、灯光等安全状况,发现故障先维修再出借。第三,借车最好留存聊天记录或书面凭据,载明借车时间、驾驶人信息。第四,足额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这是分散风险的有效方式。

【结语】

借车并非小事,车主尽到审查义务、车辆状况良好,依法才不担责。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提醒,事故纠纷中"车主是否知情"往往是争议焦点,证据意识很重要。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个案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