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的丈夫是西宁某公司职工,一天在上班时突然晕倒,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去世。家属认为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发病,应当算工伤;单位却认为"人是在医院去世的……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把握三个要件:一
【问题描述】张先生的丈夫是西宁某公司职工,一天在上班时突然晕倒,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去世。家属认为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发病,应当算工伤;单位却认为"人是在医院去世的,不算工伤"。家属问:上班时突发疾病去世,到底能不能认定工伤?
【律师解答】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把握三个要件:一是必须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二是"48小时"一般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起算点;三是结果为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若抢救超过48小时后去世,通常难以按该条视同工伤,家属可另循非因工死亡待遇等途径主张权益。此外,职工存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实务建议】1.家属应要求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不申请的,近亲属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行申请。2.注意保存考勤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监控录像、120出诊记录、病历和死亡医学证明,用以证明发病时间、地点和抢救经过。3.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4.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一般不属于"工作岗位",认定口径不同,需个案分析。
【结语】"48小时"规则是法律对工伤范围的特别拟制,适用中对起算时间、工作岗位的认定常有争议,建议家属尽早固定证据、把握申请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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