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QINGHAI YANHUI LAW FIRM

即可预约 您的专属解决方案

提交
国庆假期加班,哪几天是3倍工资?单位能用调休代替加班费吗?
来源: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09-30 | 1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问题描述】

国庆长假临近,不少劳动者因工作需要假期坚守岗位。大家最关心的是:国庆假期加班,哪几天算3倍工资?单位说节后安排调休就不发加班费,合法吗?

【律师解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2026年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10月4日至7日为调休的休息日。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且不得以补休替代;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亦作相同规定。计算基数上,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劳社部发〔2008〕3号确定),小时工资再除以8小时。例如月工资5000元,10月1日加班一天,加班费约为5000÷21.75×300%≈689.66元;10月5日加班且未补休,约为5000÷21.75×200%≈459.77元。

【实务建议】

1.注意保存排班表、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作群聊天记录等加班证据;2.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热线12333),或申请劳动仲裁;3.注意仲裁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的不受该时效起算限制。

【结语】

节假日加班费是法定报酬,单位以调休冲抵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做法于法无据。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在劳动维权领域长期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与代理服务,遇到克扣加班费问题可及时寻求专业帮助。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