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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瞒着对方打赏主播几十万元,配偶能把钱追回来吗?
来源: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09-22 | 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问题描述】

网友咨询:我发现丈夫这半年在直播平台给女主播打赏了几十万元,家里存款几乎被掏空。这些钱是夫妻共同财产,请问我能把钱追回来吗?离婚时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解答】

此类纠纷要分两条路径看。第一条路径是对内追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经营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2025年2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明确: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其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的“挥霍”。据此,另一方有两个重要权利:一是不离婚也可请求在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是离婚分割财产时,对打赏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第二条路径是对外追偿。如果打赏行为伴随婚外情等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配偶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主张相关赠与行为无效,要求返还财产;但纯粹的网络消费打赏能否直接向平台、主播追回,司法实践中需结合打赏金额、是否超出家事代理范围、平台是否尽到提示义务等综合认定,个案差异较大。

【实务建议】

第一,尽快固定证据:调取银行流水、支付平台账单,锁定打赏金额、时间与收款方,必要时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第二,梳理家庭财产状况,防止对方继续转移、挥霍,情况紧急的可申请财产保全。第三,评估策略:以追回财产为目标的,重点论证打赏超出家庭一般消费水平、构成挥霍;涉及婚外情的,收集相关证据主张赠与无效。第四,婚内分割或离婚诉讼中一并主张对方少分、不分财产。

【结语】

共同财产不是一方的“私房钱”。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提醒:发现配偶大额打赏应尽早取证、尽早主张,民法典和最新司法解释已为无过错方提供了明确的救济渠道。

本文内容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