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2026年9月,青海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青海省司法厅联合发布2025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和行政复议白皮书。发布会通报:2025年度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675件,同比增长82.1%,线上申请比率同比提升10.5%,均创历史新高;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已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依据上述官方发布信息,为当事人整理行政复议办事要点如下。
【办事要点】
一、什么是行政复议?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征地拆迁补偿等行政行为不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向行政复议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一般设在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青海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一览:
| 申请方式 | 具体渠道 | 说明 |
| 窗口申请 | 全省55个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窗口,设在各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和西宁铁路运输法院 | 可就近咨询并递交申请材料 |
| 在线申请 | 微信小程序、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 | 足不出户在线提交,"在线复议"已全面推开 |
| 文书准备 | 青海省司法厅官网公开的行政复议文书示范文本 | 可下载参照填写复议申请书 |
| 免费法律咨询 |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青海法网 | 申请前可先电话咨询 |
三、申请时限与办理流程:申请人一般应自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依法审理,一般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5年度,青海全省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结案率达37.7%,办结案件中被提起诉讼率仅9.6%,超九成行政争议在复议阶段得到化解;复议机关直接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470件。涉企复议案件推行"容缺受理+快速办理"机制,开辟"快收快结"绿色通道。
【律师提示】
1. 期限是第一位的: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征收补偿决定等文书后,务必留意60日的复议申请期限,逾期将丧失申请复议的权利。
2. 注意复议前置情形:部分案件(如对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权决定不服等)依法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3. 妥善保存证据:行政行为文书原件、送达凭证、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记录、现场照片视频等应及时固定保存。
4. 复杂案件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涉及征地拆迁、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案件,律师介入有助于准确确定被申请人、复议请求和法律依据,提高争议实质化解效率。
延辉律所提示:本文依据青海省政府新闻办、青海省司法厅公开发布的信息整理(检索时间:2026年9月),各便民服务窗口具体地址、联系电话以各机关官网最新公示为准。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