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网友咨询:我向别人借了10万元,借条约定月息2分,后来还不上,对方把利息滚入本金重新打了借条。这样计算合法吗?法院最高支持多少利息?
【律师解答】
民间借贷利率有司法保护上限,超出部分法院不予支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除外。以2026年8月公布的一年期LPR为3.0%计算,目前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约为年利率12%(具体以借款合同成立时公布的一年期LPR四倍为准)。月息2分折合年利率24%,已明显超过上限,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关于"利滚利",依照该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的,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以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也就是说,只有按合法上限计算的利息才能"滚入"本金,超限利息滚不进去。此外,依照该规定第二十六条,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俗称"砍头息"),法院按实际出借金额认定本金。已经支付的超限利息,可以主张抵扣本金或要求返还。
【实务建议】
1.核算真实本金:以每笔实际到账金额为准,扣除预扣利息;2.按合同成立时的LPR四倍重新核算应付利息,已付超限部分主张抵本;3.保留转账记录、还款凭证、历次借条原件;4.协商不成的,可在诉讼中请求法院依法调整。
【结语】
高利贷不受法律全额保护,借款人不必被"利滚利"吓倒。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延辉律所)提醒:算清合法本息再谈还款方案,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