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赵先生两年前通过微信转账借给朋友6万元,碍于情面没有让对方写借条。如今多次催要无果,朋友甚至否认这是借款,称是合伙做生意的投资款。赵先生担心没有借条法院不受理,向律师求助。
【律师解答】
没有借条并不等于无法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也就是说,自然人之间借钱,款项实际交付时借贷关系即告成立,借条只是证明借贷关系的一种证据,并非唯一凭证。
关于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微信转账记录结合双方的聊天记录(如催款对话、对方承诺还款的表述)、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通常可以形成证据链。
还要注意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多次催要的微信记录、对方部分还款的行为,都可能引起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实务建议】
1. 立即固定证据:导出微信转账电子凭证(带财付通印章)、保存完整聊天记录并录屏备份;2. 通过电话录音、微信文字让对方承认借款事实,补充确认金额与还款期限;3. 金额较大时可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4. 今后出借款项务必签订书面借条,写明本金、利率、期限,并保留交付凭证,约定利率不要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结语】
没有借条不代表钱要不回来,关键在于能否用转账记录和其他证据还原借贷合意。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建议,大额借款纠纷宜尽早咨询专业律师,评估证据后再决定起诉策略。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个案情况千差万别,如需解决实际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