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领鸡蛋、专家义诊、包治百病……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会销套路层出不穷。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律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广告法,讲清高价保健品退货退款的法律依据与操作步骤。
【问题描述】
青海的张大爷参加了几次“健康讲座”,被“专家”告知他买的保健品能降三高、防心梗,陆续花了四万多元。子女发现产品只是普通食品,根本没有治疗功能,老人却坚信自己没被骗。这钱还能要回来吗?
【律师解答】
能主张退货退款,符合条件的还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这类会销的常见违法点在于虚假宣传:依据《广告法》第十八条,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声称或暗示为保障健康所必需;《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八条也要求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把普通食品或保健品宣传成“能治百病”,本身就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
对消费者的救济主要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夸大功效、虚构专家身份、伪造检测报告,都属于典型的欺诈情形。
如果会销团伙虚构身份、卷款失联、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则可能涉嫌诈骗罪或销售伪劣产品罪,应当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实务建议】
1.保留好付款凭证、产品包装、宣传册、讲座录音录像;2.先与商家协商退货,同时向12315投诉举报;3.商家失联或金额较大的,及时报案并联合其他受害老人共同维权;4.子女平时多提醒老人:凡宣称能治病的保健品都不可信,大额消费前先和家人商量。
【结语】以上内容由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整理,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每个案件情况不同,如遇类似纠纷,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结合证据给出针对性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