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在西宁租房的年轻人常遇到两类糟心事:一是入住后发现房间是客厅打隔断的违规"群租房",被要求限期搬离;二是向"二房东"交了半年租金和押金,结果二房东卷款失联,原房东要求租客搬走。租客的钱和居住权益怎么保障?
【律师解答】两类情形法律路径不同。关于隔断房、群租房: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出租供人员居住,或打隔断违规群租,违反《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属于违规出租,租赁合同存在被认定无效或解除的风险,租客有权要求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若因房屋安全隐患造成人身财产损害,出租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关于二房东转租: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二房东未经同意转租且失联的,原房东有权解除与二房东的合同并收回房屋,租客与二房东之间的合同难以对抗原房东,租客已付的租金、押金应向二房东追偿,协商不成可报警或起诉。
【实务建议】一是租房时查验房产证和房东身份证,与二房东签约的,要求查看原房东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二是通过转账支付租金押金并索取收据,避免现金;三是发现系违规隔断房的,拍照取证后与出租方协商退租退费,协商不成可向住建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投诉;四是二房东失联涉嫌诈骗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结语】租房市场的风险多源于"信息不对称"。签约前核实权属与转租授权、付款留痕,是租客保护自身权益的关键两步。
(本文内容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如遇实际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