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有网友咨询:她半年前和丈夫协议离婚,最近才发现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还买了一套商铺、另有一个股票账户,离婚协议里根本没提这些财产。已经领了离婚证,还能要求分割吗?
【律师解答】
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也就是说,只要是离婚时确实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无论离婚多久,都可以单独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
如果涉及对方故意隐藏、转移财产,规则更有利:《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上述司法解释第八十四条明确,请求再次分割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分割时法院会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隐藏、转移财产的一方还可以少分。
【实务建议】
第一,先确认财产性质:商铺、股票账户是否购置于婚姻存续期间,这是认定为共同财产的关键。第二,收集线索和证据:房产可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银行流水、证券账户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自己掌握的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都要留存。第三,注意三年时效从“发现之日”起算,发现后不要拖延。第四,起诉时可将“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分割”与“对方隐藏转移财产”一并主张。青海的当事人梳理对方财产线索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律师申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
【结语】
离婚没分干净的财产永远可以主张,但证据和时效决定成败,发现线索就应当尽快行动。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为普法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如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