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西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怎么判刑?量刑标准是什么?
【延辉律师解答】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构成要件
1.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活动;
2.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行为;
3.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
二、"明知"的认定
认定本罪的关键是行为人是否"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明知"包括知道和应当知道。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1. 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2. 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3. 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
4. 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
5. 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
6. 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
7. 其他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四、"情节严重"的认定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
2.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3. 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4. 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无法挽回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5. 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严重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予以追究的。
五、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立案标准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1.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
2. 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的;
3. 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4. 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
5. 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的。
六、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与其他罪名的区别
1.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与窝藏罪的区别:窝藏的对象是犯罪的人,掩饰隐瞒的对象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
2.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与洗钱罪的区别: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是特定的七类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上游犯罪是一般犯罪;
3.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与共同犯罪的区别:是否与上游犯罪的行为人事先通谋。事先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事先没有通谋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论处。
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辩护要点
1. 是否明知是犯罪所得:行为人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犯罪所得;
2. 数额认定是否准确: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数额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
3. 是否属于情节显著轻微:是否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形;
4. 是否构成自首、立功:是否有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
5. 是否积极退赃退赔:是否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
八、延辉律师的专业优势
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处理过大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特别是在收购二手物品、转移资金等引发的案件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取保候审申请、辩护代理、上诉申诉等专业法律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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