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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强制“刷脸”进出,业主有权拒绝吗?
来源: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08-28 | 7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问题描述】

西宁某小区业主刘先生咨询:物业公司最近把小区门禁改成了人脸识别,不录入人脸就进不了家门。刘先生担心人脸信息泄露,问:物业有权强制业主“刷脸”吗?不同意刷脸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物业无权把人脸识别作为业主出入的唯一验证方式。人脸信息属于生物识别信息,是敏感个人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建筑物管理人以人脸识别作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出入物业服务区域的唯一验证方式,不同意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请求其提供其他合理验证方式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此外,处理敏感个人信息须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物业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采集。

【实务建议】

第一,向物业书面提出异议,要求提供门禁卡、密码等替代通行方式;第二,留意小区人脸信息的存储、使用规则,要求物业说明信息保存期限与安全措施;第三,协商无果可向网信部门、住建部门投诉,或依法起诉;第四,已经录入的,可要求删除——个人信息保护法赋予个人删除权,撤回同意后处理者应当删除。

【结语】

技术进步不能以牺牲个人信息安全为代价。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提醒:“刷脸”应当可选而非必选,业主说“不”的权利有法律撑腰。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