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李先生因生意失败欠债未还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他最担心的不是自己,而是正在读小学的孩子:“网上说老赖的子女不能上学、不能考大学,是真的吗?”
【律师解答】
法律没有“株连”制度,网上许多说法属于误读。准确的规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其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注意限定词——是“高收费私立(贵族)学校”,公立学校和普通私立学校完全不受影响。孩子参加高考、上大学,法律均无任何限制。
需要如实说明的是:个别特殊岗位的入职政审(如部分涉密、执法类岗位)按国家招录规定可能对家庭成员情况进行审查,这属于特定行业的管理规范,并非对失信被执行人子女的普遍性惩罚。此外,失信被执行人在贷款、投标、任职资格等方面受限制,可能间接影响家庭经济状况,这才是对孩子最现实的影响。
【实务建议】
第一,尽快履行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履行完毕可申请法院删除失信信息、解除限高;第二,认为被错误纳入名单的,可依法向执行法院提出纠正申请;第三,警惕网上“花钱洗白征信”的骗局,信用修复只有法定途径。
【结语】
失信惩戒的对象是被执行人本人,孩子依法享有的受教育权不受影响。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提醒:积极履行、诚信为本,才是对家人真正的负责。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