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市民刘先生购买了一辆带“高速领航辅助”功能的新能源车。他咨询:如果开着辅助驾驶功能发生事故,是算自己没管好车,还是算车企的技术有缺陷?这个问题正成为全网热议的焦点——2026年8月25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首次设立“自动驾驶汽车”专章。
【律师解答】
先明确一个关键概念:目前市面上绝大多数“智驾”功能属于辅助驾驶,不等于自动驾驶。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交通事故责任按当事人的过错及过错程度划分,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是定责基础。只要车辆属于辅助驾驶,驾驶人就负有全程监控、随时接管的义务,双手离开方向盘、睡觉刷手机等行为均可能被认定为过错,驾驶人仍是第一责任主体。
如果事故确因车辆系统缺陷导致,受害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至第一千二百零六条产品责任的规定,向生产者或销售者主张赔偿。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道交法修订草案提出:自动驾驶功能激活时发生交通违法,由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企业接受处理。但草案尚处初次审议阶段,并非已经生效的规则,最终以正式颁布的法律为准。
【实务建议】
第一,使用辅助驾驶务必保持注意力,切勿脱手脱眼;第二,发生事故后及时固定行车记录、系统提示记录等证据,必要时申请对车辆数据进行鉴定;第三,涉及系统缺陷争议的,注意保存购车合同、宣传资料中关于功能等级的描述。
【结语】
技术再先进,现阶段方向盘后的责任仍在驾驶人身上。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提醒:理性看待“智驾”宣传,安全驾驶、依法维权。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