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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时被收取"服务费""担保费"等隐形费用怎么办?律师解读8月新规
来源: | 作者: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08-23 | 14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问题描述】

我最近通过手机申请了一笔个人贷款,放款后才发现除了利息,还被扣了"担保费""服务费""咨询费"等好几笔费用,事先根本没人跟我说清楚。请问这些费用合法吗?我能要回来吗?

【律师解答】

自2026年8月1日起,《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正式施行。该规定明确要求: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个人贷款时,必须以"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的形式,将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全部息费逐项列清,折算成年化成本向借款人明示,并承诺除已明示项目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息费。

也就是说,凡是没在明示表里列明的收费项目,借款人有权拒绝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也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如果贷款机构收取了未明示的费用,借款人可以向该机构主张返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金融监管部门投诉,或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等规定通过诉讼要求返还相应款项。

【实务建议】

第一,留存证据:保存贷款合同、还款明细、扣费记录、APP页面截图和客服沟通记录,这是维权的基础。

第二,核对"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看签约时机构是否出示过该表、表中是否包含被收取的费用项目。

第三,先与贷款机构协商要求退还;协商无果可拨打金融监管部门投诉热线或通过其官方渠道投诉;必要时委托律师起诉。

第四,签约新贷款时,务必要求对方出示明示表并逐项核对年化综合成本,对"口头承诺不收费"要保持警惕。

【结语】

贷款息费透明化是2026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进步。遇到不明扣费不必忍气吞声,法律已经站在借款人一边。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提醒:签字前看清每一项费用,是保护"钱袋子"最简单有效的方式。

(本文内容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