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老刘在一家物流公司当司机,公司已连续三个月未发工资,每次催问都被告知"再等等"。他咨询律师:公司拖欠工资,自己有哪些维权途径?会不会拖着拖着就过了期限?
【律师解答】
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第四十六条,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该法第八十五条还规定,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逾期不付的,用人单位应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时效方面,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也就是说,离职后才开始算一年倒计时。
【实务建议】
第一步,书面催告:通过微信、邮件或书面函件要求公司限期支付,保留记录。第二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可拨打12333),监察可责令公司限期支付。第三步,协商与投诉无果的,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拖欠工资、加付赔偿金,并可选择以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第四步,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仲裁裁决生效后公司仍不履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结语】
讨薪要走法律快车道,切忌采取过激行为。金额较大或涉及多人的,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基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个案情况千差万别,建议您携带相关材料咨询专业律师后再作决定。